武汉大学章程 序言 武汉大学溯源于1893年创办的自强学堂,1928年定名为国立武汉大学,1949年更名为武汉大学,1960年被确定为全国重点综合性大学。2000年武汉大学与武汉水利电力大学、武汉测绘科技大学、湖北医科大学合并组建新的武汉大学,2001年被确定为“985工程”重点建设高校。 武汉大学以办人民满意的大学为宗旨,秉承“自强、弘毅、求是、拓新”的精神,以谋求人类福祉、推动社会进步、实现国家富强为己任,引领学术发展,培养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拔尖创新人才和各类专门人才,致力于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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