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专业(以下简称思政专业)建设,提高生源质量,选拔出政治思想坚定、综合素质优秀,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的学生,经教育部批准,我校决定思政专业本科招生作为自主选拔录取试点方案之一,2012年试行高考后通过面试进行录取。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专业名称及学制 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全日制普通本科,学制四年。 二、招生计划 面向河南、湖北、湖南三省招收文史类考生,共30人。分省计划如下:
我校可根据生源情况,对分省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若生源不足时,将适当调减分省招生计划;若报名人数多且生源质量高,可适当增加分省招生计划。 三、报名条件 符合2012年高考报名条件、高考实际文化成绩(不含加分)达到我校在生源所在省录取批次线(以下简称“重点线”)、综合素质优秀、喜爱思政专业、身心健康的文史类考生,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 1.在中学阶段,获得过地市级及以上“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等荣誉称号; 2.高中阶段担任过班级主要学生干部(班长或团支部书记)或年级、学校学生会、团委主要干部职务一年及以上; 3.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 4.思想品德和综合能力表现突出,具有较大影响,受到地市级以上表彰。 四、报名办法 符合条件的考生于2012年6月20日12:00前在武汉大学招生就业信息网(www.aoff.whu.edu.cn)上报名、确认,并将报名材料于2012年6月22日12:00前(以收件日邮戳为准)寄、送达武汉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学管理与学生工作办公室(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299号,邮编:430072)。报名材料包括: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武汉大学2012年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报名表》; 2.身份证复印件; 3.2012年高考报名表、高考准考证复印件; 4.由中学出具的担任学生干部证明材料原件,由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材料原件;担任学生干部的证明材料原件(由中学出具); 5.各种证书复印件以及其他能够展示个人特长和能力的材料; 6.一寸近期彩色免冠登记照(电子版,上传网报系统)。 所有材料均使用A4纸张,并依序装订成册,所有材料不退还。 未按要求报名、报名材料不全或未按时寄达者,视为无效报名。 五、资格审查、现场确认及缴费 学校按不超过招生计划的一定比例,择优确定获得面试资格者名单。获得面试资格的考生,于2012年6月27日8:00-8:30持第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高考准考证、高考成绩单到武汉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进行现场确认,并缴纳报名考试费。未按时进行现场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高考实际文化成绩(不含加分)未达重点线者取消测试资格。 六、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时间定于2012年6月27日。主要考察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思政专业学习潜力,包括专业知识、分析判断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交往能力、应变能力、仪态仪表以及综合表现能力等。 七、录取办法 学校本着择优和宁缺毋滥的原则,按照综合面试成绩分省确定思政专业面试合格考生(以下简称“预备生”)。预备生名单于2012年6月29日前公布。 预备生按照所在省级招办的规定,填报第一批本科自主选拔批次高考志愿(即提前批次后、普通一本批次前,与自主选拔志愿同表同报)。我校在有志愿的预备生中,根据招生计划,按照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八、有关要求 1.我校通过招生就业信息网(www.aoff.whu.edu.cn)公布获得面试资格考生名单并进行公示。 2.预备生未按规定填报志愿的,视为自动放弃。所有空缺名额不递补。 3.通过面试录取的思政专业学生,进校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九、监督机制 武汉大学监察部全程参与思政专业招生录取工作,监督电话:6875 2637。 十、联系方式 电话:027-6875 4231 传真:027-6875 6701 武汉大学招生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六月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