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推进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丰富校园文化生活,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我校2013年继续面向全国招收艺术特长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项目及计划 计划招收西洋乐、民乐、舞蹈、声乐等4个大类共75人(招生计划及要求详见附件)。 二、报名条件 1.符合2013年高考报名条件,品学兼优、身体健康的高中毕业生; 2.考生必须参加“北京大学2013年全国中学生艺术冬令营”(以下简称北大冬令营)测试,并取得优异成绩。 3.若北大冬令营测试项目中未涉及我校的项目,考生须参加“清华大学2013年全国中学生艺术冬令营”(以下简称清华冬令营)测试,并取得优异成绩; 4.若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有相关规定,并组织艺术特长生资格认证测试,考生还须取得相关资格证书。 三、报名办法 考生须于2013年3月15日12:00前通过武汉大学招生就业信息网(网址:www.aoff.whu.edu.cn)进行网上报名。 报名成功后,考生须于2013年3月22日前(以收件日邮戳为准)将报名材料寄达武汉大学招生办公室(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八一路299号,邮编:430072)。材料包括: 1.武汉大学艺术特长生报名表(网报成功后通过系统打印); 2.北京大学/清华大学2013年全国中学生艺术冬令营成绩证明复印件或获奖证书复印件; 3.参加乐团活动或演出、比赛等相关经历证明。 未按要求报名、报名材料不全或未按时寄达者,视为无效报名。 四、录取办法 1.我校2013年艺术特长生选拔以北大冬令营为主,北大冬令营未涉及的项目从清华大学冬令营中选拔。 2.学校在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中,按照同一艺术项目北大/清华冬令营成绩高低的顺序,择优选拔2013年艺术特长生备选生(以下简称“备选生”),对于我校艺术团急需的项目,可适当倾斜。 3.备选生分A、B两类。A类备选生高考文化成绩须达我校在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批次线(以下简称重点线),B类备选生高考文化成绩须达重点线上15分(文史类考生)或30分(理工类考生)。对于高考满分非750分的省份,B类备选生优惠分值按照该省满分与750分的比例折算后,四舍五入。备选生名单在武汉大学招生就业信息网上公示。 2013年艺术特长生优惠政策
注:高考满分非750分的省份,B类备选生优惠分值按比例折算,四舍五入。 4.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将备选生名单报送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及教育部审批。经审批合格者成为我校预备艺术特长生(以下简称“预备生”)。教育部及有关省级招办审核不通过或公示不合格的学生将被自动取消艺术特长生资格,空缺名额不递补。 5.若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其他规定,考生还须按照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执行。 五、志愿确认 考生须于2013年6月25日9:00-6月30日12:00期间,登录武汉大学招生就业信息网,反馈高考成绩,并进行志愿确认。 确认时,预备生应按要求提交本人高考成绩及专业志愿。考生最多可填报武汉大学2013年招生的同科类专业志愿6个,所报的专业应为武汉大学在考生所在省有招生计划的专业。当考生在武汉大学招生就业信息网上提交的专业志愿与其高考专业志愿不一致时,以前者为准。 考生未按规定及时反馈成绩并进行志愿确认或反馈信息不实者,视为放弃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招生录取及咨询 2013年艺术特长生的招生录取工作由招生就业工作处招生办公室负责,咨询工作由团委文化艺术办公室负责。北大/清华冬令营期间,学校将派员进行现场咨询。 七、监督机制 武汉大学监察部全程参与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 八、其他事宜 1.录取进校的艺术特长生,报到前须经团委文化艺术办公室复查。复查中发现有弄虚作假等严重不诚信行为的,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2.艺术特长生必须按学校规定参加大学生艺术团的训练和演出,不得擅自退团,否则学校将取消入学资格或取消学籍。 3.若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2013年的相关规定有变化,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九、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7-6877 2387、6877 5318(团委文化艺术办公室) 027-6875 4231(招生办公室) 传 真:027-6877 6752(团委文化艺术办公室) E - mail:artwhu@126.com(团委文化艺术办公室) 附件:武汉大学2013年艺术特长生招生计划及要求 武 汉 大 学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七日 附件: 武汉大学2013年艺术特长生招生计划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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