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我校决定2013年依据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成绩、香港高级程度会考成绩招收香港学生(以下简称“香港免试生”)。 一、招生计划及招生专业 计划招收香港免试生40人。我校可根据生源情况,对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招生专业同《武汉大学2013年通过联合招生考试招收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简章》中公布的专业。 二、报名条件 具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非永久性身份证及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报名: (一)参加2013年香港中学文凭考试的考生; (二)参加2013年香港高级程度会考的考生; 考生所持证件需在有效期之内。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我校据此制定的《武汉大学关于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补充规定》。 三、报名方式 2013年香港学生免试报读内地普通高等学校采取网上预报名及现场正式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一)考生须于2013年5月6日—6月6日期间登录对港免试招生网上报名系统(http://www.ecogd.edu.cn/lzbm/ks/index.jsp)进行预报名。网上预报名后,考生须在2013年6月7—30日到中国教育留学交流(香港)中心进行现场确认。 (二)考生在网上预报名时须填报志愿。每位考生可按自己的报读意愿顺序填报4所学校,每所学校可填报4个专业志愿。 四、面试 我校将组织专家对备选考生进行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学生的知识结构、综合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心理健康状况等。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录取 (一)参加香港中学文凭考试的考生录取标准为“3、3、4、3”,即中国语文科、英国语文科、通识教育科达到第3级,数学科达到第4级。 (二)参加香港高级程度会考的考生录取标准为:中国语文及文化、英语运用达到“E”级;以及其他科目有两门达到高级程度会考的“E”级;或其他科目有一门达到高级程度会考的“E”级,另有两门达到高级补充程度会考的“E”级。 符合以上要求的考生,经我校面试合格,学校即按相关程序办理录取手续。 六、入学与身体检查 (一)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来校报到,报到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为准。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提前向学校请假,并获得批准。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且未办理请假手续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校后,我校将核查其入学资格,并进行身体检查。凡不符合香港免试生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不符合入学体检要求者,取消入学资格;仅专业受限者,可以商转其它专业。 七、收费标准 被录取的学生入学时,应缴纳学费和杂费,收费标准与大陆同专业学生标准一致。 八、其它 (一)学生与同专业大陆学生一起安排住宿,并按相同标准缴纳住宿费。 (二)学生在校期间,按教育部及我校有关规定管理。寒暑假可自费离境探亲访友。 (三)学生在校学习实行学分制和弹性学制。按教育部发布的《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地区及台湾省学生的暂行规定》,学生可免修军训及政治理论课等课程。修完规定课程、修满学分即准予毕业,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学校授予其学士学位。 (四)学生毕业后,原则上应返回原居住地。 (五)新生入学报到时,所持出入境证件的有效期应与学习期限相适应。 九、监督机制 武汉大学监察部全程参与香港免试生招生工作。 十、联系方式 校 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八一路299号 联系单位:武汉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430072 咨询电话:+86-27-6875 4231、6875 4826 传 真:+86-27-6875 6701 网 址:www.aoff.whu.edu.cn 电子邮箱:wdzsb@whu.edu.cn 武 汉 大 学 二○一三年四月十五日 附件: 武汉大学2013年招收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专业目录
注:未特别说明学制的专业,学制均为四年。因2013年专业目录还在修订中,发放录取通知书专业将以此为参照,归并到我校2013年招生专业中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