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普通本科建筑学专业中英合作教育项目招生简章

2018-7-1 12:11| 发布者: admin| 查看: 1| 评论: 0

摘要: 武汉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2013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并备案,武汉大学与英国邓迪大学合作开设建筑学专业(专业代码0828H)“中外合作办学项目”,采取4+1培 ...

武汉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2013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并备案,武汉大学与英国邓迪大学合作开设建筑学专业(专业代码0828H)“中外合作办学项目”,采取4+1培养模式,执行中外双方共同制定的教学计划。

一、专业简介

1、培养目标

适应国内外对建筑设计人才不断增长的需要,通过提供优质教学资源与服务,培养具有高度社会责任感、人文底蕴深厚、富有创新精神的职业建筑师和相关行业的复合型人才;培养具有独立思考能力、动手能力、创造能力和国际视野等综合素质的人才;培养经过英语能力强化训练,具备很好的英语阅读、翻译及交流能力的国际化人才。

主要课程有:基础英语、专业英语、建筑设计基础、中国建筑史、建筑设计原理、外国建筑史、建筑设计专题、城市设计、场地设计、景观设计、室内设计、生态建筑设计、数字建筑设计、建筑防灾、经典建筑评析等

2、办学特色

(1)以专业培养目标为指导,构筑贯穿五年学制的六大课程系列

本专业培养具有高度社会责任感、深厚文化底蕴、富有创新精神的职业建筑师和相关行业的高级复合型人才。教学计划围绕此目标构筑六大课程系列:①通识类课程系列、②建筑设计类课程系列、③建筑理论类课程系列、④建筑技术类课程系列、⑤建筑表达类课程系列、⑥建筑实践类课程系列。通识类课程系列旨在提高学生的人文素养;建筑设计类课程系列强调培养学生的设计创造能力;建筑理论类课程系列引导学生系统掌握建筑文化、建筑历史等专业理论知识;建筑技术类课程系列使学生掌握建筑空间设计的技术手段和方法;建筑表达类课程系列注重提高学生的艺术表达能力;建筑实践类课程系列强调学生认识社会、参与社会。

(2)以建筑设计课程为核心,建立围绕八大教学主题的课程结构

以建筑设计为核心的设计类课程,在传统类型设计教学的基础上,引入并深化研究取向的设计教学,确立“建筑与空间”、“建筑与自然”、“建筑与社区”、“建筑与文化”、 “建筑与社会”、“建筑与技术”、“建筑与城市”、“建筑与实践”为主题的八大教学特色单元,统筹安排相应的必修和选修课程,建立与教学主题联系紧密的网络状课程结构。一年级以“建筑与空间”为教学主题,使学生形成基本的建筑空间观,掌握基本的空间组织、体形塑造的原则与规律;二年级以“建筑与自然”、“建筑与社区”为教学主题,使学生掌握从单体到群体,从自然到人文的环境设计原则与方法;三年级以“建筑与文化”、“建筑与社会”为教学主题,使学生理解建筑作为文化载体的基本特质,建立批判性的文化与社会视野,学习用现代建筑语言诠释传统文化,以人性化的建筑空间体现对社会人文的关注;四年级以“建筑与技术”、“建筑与城市”为主题,前者重点培养学生的规范意识,学习将所学建筑技术知识在课程设计中合理运用,后者强调学习、研究在复杂的城市环境背景下进行课题研究与设计的能力。五年级以国外教学和毕业设计等“建筑与实践”为主题。由此,形成循序渐进、彼此关联的设计课程教学体系。

(3)以本校学科优势为依托,提供横跨五大门类的通识课程平台

发挥综合性大学多学科的特色优势,提供人文科学、社会科学、数学与自然科学、中华文明与外国文化、跨学科领域等五大类共360余门课程的通识课程体系,在提倡学生结合自身情况自主选择的同时,又明确规定:在每个领域至少选修2个学分,总共最低修满12个学分;学生选修与本专业重复或相近的课程则不计入学分;跨学科领域的课程修习则均承认学分。通过这样的选修制度,打通文、理、工相互隔离的壁垒,达到知识的融合与方法的贯通,使学生兼具人文素质的底蕴,培养出“厚基础、宽口径、重能力、求创新”、通专并重的社会有用人才。

(4)以本院学科建设为支撑,设置结合三大科研方向的专业课程

根据社会发展的趋势和学院教师的科研学术领域,结合学院“数字建筑与城市”、 “历史遗产保护”、“城市设计”三大重点科研方向,在本科教学计划中设置“建筑设计计算机三维表达”、“建筑设计计算机动画表达”、“数字建筑设计”等课程,训练学生运用计算机等数字技术手段研究建筑与城市;设置“历史建筑保护”、“传统民居与乡土建筑” 引导学生更多地关注历史遗产保护,并安排相关实践环节,达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目的。设置“建筑专题设计”、“城市设计”等课程,使学生掌握城市场所营造的原则与方法。

二、招生计划

全日制普通本科,学制五年,招收理工类学生,共40人,分省计划见下表:

省份

天津

辽宁

江苏

浙江

福建

山东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重庆

四川

人数

2

2

4

4

2

2

2

9

2

5

3

3

我校可根据生源情况,对分省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三、录取

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入学考试,并按照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规定填报志愿。我校将根据投档考生高考成绩及其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四、学费标准

建筑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前4年为每年人民币2.5万(不含住宿费等),由武汉大学统一收取;第5年学费由英国邓迪大学按该校当年专业学费标准收取。赴国外学习相关签证费用、旅费、生活费自理。学费标准以湖北省物价局审批结果为准。

五、学习与待遇

1.学生在武汉大学学习期间,按照《武汉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武大教字〔2008〕92号)进行管理。

2、该项目为本科学历教育,前4年在国内学习,第5年在英国邓迪大学学习。学生完成国内、国外规定的培养方案并达到一定要求后,颁发武汉大学毕业证书、武汉大学学士学位证书和英国邓迪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

3.学生毕业时,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按普通本科毕业生办理就业相关手续。

六、出国留学的英语要求

必须参加雅思英语考试,要求雅思成绩不低于6.0分。

七、项目审批文件查询网址:
http://www.moe.edu.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moe/s5368/201303/149442.html
http://www.crs.jsj.edu.cn/index.php/default/approval/detail/868

八、监督机制

武汉大学监察部全程参与建筑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招生录取工作。

九、联系方式

武汉大学招生办公室 电话:027-68754231

武汉大学城市设计学院 电话:027-68772067(汪老师)

电子邮箱:zhenghuiw@sud.whu.edu.cn



鲜花

握手

雷人

路过

鸡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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