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2015年通过联招考试招收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简章

2018-7-1 18:58| 发布者: admin| 查看: 2| 评论: 0

摘要: 一、报名1.报名条件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相当于中学六年级),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身体健康,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办公室(以下简称联招办)规定的下列报名条件之一 ...

一、报名

1.报名条件

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相当于中学六年级),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身体健康,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办公室(以下简称联招办)规定的下列报名条件之一的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方可报名:

①港澳地区考生,持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②港澳地区考生,持香港或澳门非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③台湾地区考生,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④华侨考生必须是取得外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且最近四年(截至报名时间结束止)之内有在国外实际居住2年以上的记录(一年中实际在国外居住满9个月可按一年计算。出国留学和因公出国工作不能视为定居)。报名时考生本人须持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取得在外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的公证书或认证书(中文或英文)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参加报名。华侨考生须在上海、福建或广州报考点报名考试,北京和港澳地区报考点不受理华侨考生报考。

考生所持证件必须在有效期限之内。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我校据此制定的《武汉大学关于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补充规定》。

2.报名方式、时间

2015年联合招生报名采用网上预报名、现场正式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生可登录联招办网站(网址:http://www.ecogd.edu.cn),按联招办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报名,并通过该网站查询成绩及录取情况。

二、考试

1.根据联招办的规定,考试科目为:

文史类各专业的考试科目:中文、数学、英语、历史、地理

理工农医类各专业的考试科目: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

各科满分均为150分,各科目类别满分为750分。

考试内容和要求参见教育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考试大纲》(2005年版)。

2.考试时间、地点

以联招办公布的《201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简章》规定的时间、地点为准。

3.答题方式

2015年联合招生考试实行计算机网上辅助评卷,考生在考试时必须按规定在专用的答题卡上作答,各科的选择题和非选择题都在答题卡各题目指定的区域内作答。考生在考试时必须严格按规定作答,考生在指定区域外作答不给分。

三、招生计划

2015年,我校计划通过联招考试招收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100人左右。我校可根据生源情况,对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若生源不足时,可适当调减招生计划;若报名人数多且生源质量高,可适当增加招生计划。

我校2015年不招收华侨、港澳台地区预科生。

四、录取

按联招办规定的时间进行录取。参加联招考试的考生,当其达到国家规定的录取要求,身体健康,填报我校志愿,且联招考试成绩不低于联招第一批本科院校录取控制分上150分时,我校予以择优录取。

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

五、入学与身体检查

1.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来校报到,报到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为准。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提前向学校请假,并获得批准。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又未请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2.新生入校后,我校将核查其入学资格,并进行身体检查。凡不符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对身体条件不符合入学要求者,取消入学资格;仅专业受限者,可以商转其它专业。

六、收费标准

被录取的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入学时,应缴纳学费和杂费,收费标准与内地(祖国大陆)同专业学生标准一致。

七、其它

1.学生与同专业内地(祖国大陆)学生同住,并按相同标准缴纳住宿费。

2.学生在校期间,按教育部及我校有关规定管理。寒暑假可自费离境探亲访友。

3.学生在校学习实行学分制和弹性学制。按教育部发布的《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地区及台湾省学生的暂行规定》,学生可免修政治理论课等课程。修完规定课程、修满学分即准予毕业,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学校授予其相应学位。

4.学生毕业后,原则上应返回原居住地。

5.新生入学报到时,所持出入境证件的有效期应与学习期限相适应。

6.若教育部及联招办2015年的相关规定有变化,以新规定为准。

7.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2015年招收香港免试生、澳门保送生、台湾免试生,招生计划及简章另行公布,详见武汉大学本科招生网(www.aoff.whu.edu.cn)。

八、监督机制

武汉大学监察部全程参与、监督自主招生工作,并受理考生申诉。申诉及举报联系方式:jwo@whu.edu.cn。

、联系方式

武汉大学招生办公室

办公地点:武汉大学本科生院大楼南楼二楼西侧

联系电话:027-6875 4231

电子邮箱:wdzsb@whu.edu.cn

网 址:http://www.aoff.whu.edu.cn

新浪微博:http://t.sina.com.cn/2062659001

腾讯微博:http://t.qq.com/whuzsb4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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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公共平台

武汉大学

2015年3月4日

附件:

武汉大学2015年招收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专业目录

院系名称

专业名称

科类

文学院

人文科学试验班

文史类

文学院

中国语言文学类

文史类

含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

历史学院

历史学基地班

文史类

含历史学基地班、世界历史试验班、考古学

哲学学院

哲学基地班

文史类

含哲学基地班、现代哲学国际班

哲学学院

心理学

文理兼招

新闻与传播学院

新闻传播学类

文理兼招

含新闻学、广播电视学、广告学、传播学

信息管理学院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理工类

含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电子商务

信息管理学院

信息管理学类

文理兼招

含图书馆学、档案学、编辑出版学、数字出版

经济与管理学院

经济学类

文理兼招

含国际经济与贸易、财政学、金融学、保险学

经济与管理学院

工商管理类

文理兼招

含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管理、物流管理

经济与管理学院

工程管理

理工类

法学院

法学

文理兼招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政治学类

文史类

含政治学与行政学、外交学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公共管理类

文理兼招

含行政管理、公共事业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

社会学系

社会学类

文理兼招

含社会学、社会工作

数学与统计学院

数学基地班

理工类

含数学基地班、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统计学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物理学基地班

理工类

含物理学基地班、材料物理、应用物理学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微电子科学与工程类

理工类

含电子科学与技术、微电子科学与工程

化学与分子科学学院

化学基地班

理工类

含化学基地班、应用化学

生命科学学院

生物学基地班

理工类

生命科学学院

生命科学与技术基地班

理工类

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

资源与环境类

理工类

含地理科学基地班、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环境科学、环境工程、土地资源管理

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

地理信息科学

理工类

水利水电学院

水利类

理工类

含水利水电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工程、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农业水利工程

电气工程学院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理工类

动力与机械学院

机械类

理工类

含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金属材料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动力与机械学院

能源动力类

理工类

含能源与动力工程、核工程与核技术、能源化学工程

动力与机械学院

自动化

理工类

城市设计学院

建筑类(五年)

理工类

含建筑学、城乡规划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土木类

理工类

含土木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工程力学

理工类

计算机学院

计算机类

理工类

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安全、物联网工程

电子信息学院

电子信息类

理工类

含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电子信息工程、电波传播与天线

电子信息学院

光电信息类

理工类

含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

遥感信息工程学院

遥感科学与技术

理工类

遥感信息工程学院

地理国情监测

理工类

测绘学院

地球物理学

理工类

测绘学院

测绘类

理工类

含测绘工程、导航工程

印刷与包装系

印刷与包装类

理工类

含印刷工程、包装工程

医学部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五年)

文理兼招

含预防医学(五年)、全球健康学(四年)

医学部

临床医学(八年)

理工类

八年一贯制

医学部

临床医学(五年)

理工类

医学部

医学检验技术

理工类


鲜花

握手

雷人

路过

鸡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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