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 1.报名资格 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相当于中学六年级)并符合下列报名条件之一的,方可报名: ①港澳地区考生,持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②港澳地区考生,持香港或澳门非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③台湾地区考生,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④华侨考生必须是取得外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且最近四年(截至报名时间结束止)之内有在国外实际居住2年以上的记录(一年中在国外居住满9个月即按一年计算,无须连续居住。年的计算规则为:自然年,或每年报名时间截止日的过去一年。两年中累计住满18个月不可直接视作两年计算,需每年单独计算。出国留学和因公出国工作不能视为定居)。报名时考生本人须持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取得在外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的公证书或认证书(中文或英文)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参加报名。华侨考生须在上海、福建或广州报考点报名考试,北京和港澳地区报考点不受理华侨考生报考。 考生所持证件必须在有效期限之内。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我校据此制定的《武汉大学关于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补充规定》。 2.报名时间 3月1日至3月31日,其中3月1日至3月15日为网上预报名时间,3月16日至3月31日为现场正式确认时间(具体工作时间安排以各报名点公告为准)。 3.报名方式 2017年联合招生报名采用网上预报名和现场正式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考生可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办公室(下称联招办)网站(网址:http://www.ecogd.edu.cn)进行预报名,按联招办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报名,并通过该网站查询成绩及录取情况。 二、考试 1.根据联招办的规定,考试科目为: 文史类各专业的考试科目:中文、数学、英语、历史、地理 理工农医类各专业的考试科目: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 各科满分均为150分,各科目类别满分为750分。 2.考试时间、地点 以联招办公布的《201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简章》规定的时间、地点为准。 三、招生计划 2017年,我校计划通过联招考试招收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80人左右。我校可根据生源情况,对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若生源不足时,可适当调减招生计划;若报名人数多且生源质量高,可适当增加招生计划。 我校2017年不招收华侨、港澳台地区预科生。 四、录取 按联招办规定的时间进行录取。参加联招考试的考生,当其达到国家规定的录取要求,身体健康,填报我校志愿,且联招考试成绩不低于联招第一批本科院校录取控制分上150分时,我校予以择优录取。 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 五、入学与身体检查 1.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来校报到,报到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为准。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提前向学校请假,并获得批准。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又未请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2.新生入校后,我校将核查其入学资格,并进行身体检查。凡不符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六、收费标准 被录取的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入学时,应缴纳学费和杂费,收费标准与内地(祖国大陆)同专业学生标准一致。 七、其它 1.学生与同专业内地(祖国大陆)学生同住,并按相同标准缴纳住宿费。 2.学生在校期间,按教育部及我校有关规定管理。寒暑假可自费离境探亲访友。 3.学生在校学习实行学分制和弹性学制。按教育部等六部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修完规定课程、修满学分即准予毕业,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学校授予其相应学位。 4.新生入学报到时,所持出入境证件的有效期应与学习期限相适应。 5.若教育部及联招办2017年的相关规定有变化,以新规定为准。 八、监督机制 武汉大学监察部全程参与、监督自主招生工作,并受理考生申诉。申诉及举报联系方式:jwo@whu.edu.cn。 九、联系方式 武汉大学招生办公室 办公地点:武汉大学本科生院大楼南楼二楼西侧 联系电话:027-6875 4231 电子邮箱:wdzsb@whu.edu.cn 网 址:http://www.aoff.whu.edu.cn 新浪微博:http://t.sina.com.cn/2062659001 腾讯微博:http://t.qq.com/whuzsb4231
武 汉 大 学 2017年2月28日
附件: 武汉大学2017年招收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专业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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