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2020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2020-5-31 00:38| 发布者: admin| 查看: 1| 评论: 0|来自: 武汉大学

摘要: 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学校决定2020年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戏剧影视文学专业、表演专业、设计学类(含环境设计专业、产品设计专业)招收艺术类学生。一、播音与主持艺 ...

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学校决定2020年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戏剧影视文学专业、表演专业、设计学类(含环境设计专业、产品设计专业)招收艺术类学生。

一、播音与主持艺术

(一)招生计划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本科,学制四年。2020年招生计划24人,拟分省招生计划如下(最终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省份

辽宁省

黑龙江

河北省

浙江省

安徽省

河南省

湖北省

湖南省

重庆市

四川省

计划数

2

2

2

2

3

3

3

2

3

2

省统考专业

播音与

主持艺术

播音与

主持艺术

播音与

主持艺术

播音

主持类

播音与

主持艺术

播音与

主持类

播音与

主持艺术

播音与

主持艺术类

播音与

主持艺术

播音与主持

录取时,根据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求,不分文理科排序录取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理统一排序录取;严格区分文理科排序录取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只招收文科考生。

(二)报名条件

1、考生必须符合2020年教育部及生源省份艺术类专业招生条件,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2、考生必须参加生源省份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专业统考(或联考),专业统考(或联考)分数须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考(或联考)总分满分的80%及以上(四舍五入取整)。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录取时认可各省专业统考(或联考)成绩为专业考试成绩,不再举行校考。

3、考生必须参加2020年全国普通高考,且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须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三)录取办法

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则按其投档办法执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则将在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达到我校最低要求的考生中,根据招生计划,按照考生省级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宁缺毋滥。考生省级统考(或联考)成绩相同时,高考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高者优先录取。

二、戏剧影视文学

(一)招生计划

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本科,学制四年。2020年招生计划30人,拟分省招生计划如下(最终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省份

辽宁省

浙江省

江苏省

安徽省

福建省

山东省

河南省

湖北省

湖南省

重庆市

计划数

2

2

2

2

2

4

3

8

3

2

省统考专业

戏剧影视

文学

编导类

编导

广播电视

编导

编导

文学编导类

编导制作类

广播电视

编导

编导类

编导类

录取时,根据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求,不分文理科排序录取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理统一排序;严格区分文理科排序录取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只招收文科考生。

(二)报名条件

1、考生必须符合2020年教育部及生源省份艺术类专业招生条件,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2、考生必须参加生源省份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专业统考(或联考),并取得统考本科合格证。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录取时认可各省专业统考(或联考)成绩为专业考试成绩,不再举行校考。

3、考生必须参加2020年全国普通高考,且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须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三)录取办法

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则按其投档办法执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则将在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达到我校最低要求的考生中,根据招生计划,按照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省级统考成绩+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分省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三、表演

(一)招生计划

表演专业,本科,学制四年。2020年招生计划27人,拟分省招生计划如下(最终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省份

辽宁省

浙江省

福建省

湖北省

湖南省

重庆市

四川省

上海市

计划数

4

3

2

6

4

3

3

2

省统考专业

表演

影视

表演类

影视

表演

表演

表演类

(戏剧表演)

表演

戏剧影视表演

表演类

录取时,根据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求,不分文理科排序录取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理统一排序;严格区分文理科排序录取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只招收文科考生。

(二)报名条件

1、考生必须符合2020年教育部及生源省份艺术类专业招生条件,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2、考生必须参加生源省份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专业统考(或联考),并取得统考本科合格证。表演专业录取时认可各省专业统考(或联考)成绩为专业考试成绩,不再举行校考。

3、考生必须参加2020年全国普通高考,且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须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考总分满分的56%及以上(四舍五入取整)且不低于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艺术类本科专业高考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

(三)录取办法

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则按其投档办法执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则将在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达到我校最低要求的考生中,根据招生计划,按照考生省级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宁缺毋滥。考生省级统考成绩相同时,高考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高者优先录取。

四、设计学类(含环境设计专业、产品设计专业)

环境设计专业、产品设计专业按设计学类招收美术类考生,进校后分专业。

(一)招生计划

设计学类专业,本科,学制四年。2020年招生计划50人,拟分省招生计划如下(最终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省份

北京市

天津市

河南省

湖北省

湖南省

广东省

江苏省

计划数

3

3

6

14

9

9

6

录取时,根据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求,不分文理科排序录取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理统一排序;严格区分文理科排序录取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分省招生计划数按文理科1:2分别排序。

(二)报名条件

1、考生必须符合2020年教育部及生源省份艺术类专业招生条件,品行端正、身心健康,且非色盲、色弱。

2、考生必须参加生源省份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美术类专业统考(或联考),并取得统考本科合格证。设计学类专业录取时认可各省专业统考(或联考)成绩为专业考试成绩,不再举行校考。

3、考生必须参加2020年全国普通高考,且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须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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