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教学名师:孟勤国

2018-7-28 19:37| 发布者: admin| 查看: 3| 评论: 0

摘要: 孟勤国孟勤国,男,1957年4月生,浙江绍兴市人,法学博士,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武汉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1995年调入武汉大学,目前兼任中国法学会理事、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研究会副 ...
孟勤国

    孟勤国,男,1957年4月生,浙江绍兴市人,法学博士,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武汉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1995年调入武汉大学,目前兼任中国法学会理事、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民法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卫生法学会常务理事、教育部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广西大学法学院名誉院长。
    在《中国社会科学》、《中国法学》、《法学研究》、《新华文摘》、《法学评论》、《环球法律评论》、《法学》等权威和核心期刊发表论文近百篇。代表性著作、论文有《物权二元结构论——中国物权制度的理论重构》、《物权法开禁农村宅基地交易之辩》等。先后获省部级优秀成果一等奖3项、二等奖6项,省部级教学研究优秀成果一等奖2项。《物权二元结构论——中国物权制度的理论重构》获首届全国法律优秀图书奖。先后主持和参加国家社科基金项目4项。1992年获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1998年获全国优秀教师称号,2003年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 2006年被评为第二届国家级教学名师,2008年获宝钢优秀教师特等奖,2009年获全国“五五”普法中期先进个人称号。
    其长期致力于物权法的研究,提出了对中国物权立法产生了重大影响的物权二元理论。物权二元理论突破传统物权理论以所有权为中心的物权理念与体系,在国家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等重大问题上作出了回应。2004年和2006年两次受全国人大法工委特邀进京参与物权法修改和专题论证,物权二元理论的基本思想、主要内容、重要建议在中国物权法中得到诸多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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