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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质大学 发表于 2019-6-12 00:4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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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学术委员会组成与职责
一、学术委员会成员(15人)
主 任:黄 娟
副主任:阮一帆 陈 军
委 员:傅安洲 高翔莲 吴东华 丁振国 刘世勇 王林清
刘 郦 常荆莎 何 英 卢文忠 汪宗田 刘陈陵
秘 书:杨密纯
二、学术委员会职责及议事规则
1.马克思主义学院学术委员会是学院的学术审议和咨询机构,对学院有关学科建设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具有决定权。
2.学术委员会的职责是:
(1)审议学科建设与发展战略以及教学与科研改革的重大政策与措施,并提出建议或意见;
(2)审议学科、专业设置、系、所、教研室设置和教学、科研计划方案;
(3)审议教学与科研成果;
(4)对申请学校教学、科研项目、出版基金的专著进行审核,并对优秀作品进行推荐;
(5)审议学院负责人认为应当提交审议的事项。
3.学术委员会开展审议工作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维护学院的学术信誉,倡导学术自由,鼓励学术创新,服务学院发展。
4.学术委员会组成人数为单数。委员的组成原则与要求如下:
(1)委员应有丰富的教学、科研经验,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原则上由教授及各学科负责人组成;
(2)委员应能坚持原则,顾全大局,为人正派,办事公道;
(3)委员会组成应秉承学术开放与兼容并包的思想,保持学科、专业方面的平衡和委员的代表性;
(4)委员会组成应能体现老、中 、青相结合。
5.学术委员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3名。
6.委员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1)委员享有的权利:
a.获得校与院建设与发展的信息;
b.出席学术委员会会议;
c.就学术委员会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发表意见,提出建议,进行审议和表决;
d.受学术委员会或院长的委托可以在学院范围内开展调查工作。
(2)委员应履行的义务:
a.恪尽职守,公正、公平地履行本规则第3条。
b.委员应对其他委员在会议中发表的涉及个人、学科和单位评价的言论、对学科的学术秘密及其他秘密保密。对违反保密规定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委员资格,解除聘任。情节严重者,予以通报批评。
7.学术委员会会议根据学院安排,或根据学术委员会主任、院长或1/3以上委员提议,召开学术委员会会议。会议有1/2以上委员出席,可以作出表决。
8. 学术委员会议事规则执行学校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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