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概括:
武汉大学的经济法学是研究经济法及其发展规律的法学学科。武汉大学经济法学在职研究生与法理学、宪法学、行政法学、民法学、刑法学等同属于法学体系的其他学科,也是有共性,有个性。它们之间的本质区别,是各自研究对象的特殊性。 培养目标:
具有严谨的治学态度,掌握扎实的经济法理论,具有独立从事经济法理论研究、教学工作以及胜任政府、政法机关、企业等部门法律实务工作的能力。 研究方向:
1、经济法基础理论
经济法的形成和发展,经济法的体系、基本理论和制度;经济立法和经济执法;经济法在国家调节经济过程中的重要作用。
2、企业公司法
企业立法体系及其比较研究;公司法的基本理论和基本制度;国有企业改制中的法律问题;公司设立和运营中的法律障碍及其克服等。
3、金融法
含中央银行法、商业银行法、证券法、票据法、信托法、保险法、外汇管理法等。着重研究金融监管及金融运行中的相关法律问题。
4、竞争法
主要研究干预市场,反对垄断和限制竞争、反对不正当竞争的相关法律问题。含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
5、财税法
财税法的基本原理、基本制度以及相关国际比较;税法的原则、体系以及征纳税五一节中的相关法律问题。
6、劳动法及社会保障法
劳动法及社会保障法的基本原则;劳动合同制度及社会保险制度;劳动法及社会保障的比较研究。
7、宏观调控法
宏观调控法的一般原理,我国宏观调控法的理论与实践。 课程设置: 类 别 | 课程编码 | 课程名称 | 英文课程名称 | 学分 | 学时 | 开课
学期 | 备注 | 必 修 课 | 公共必修课 | 20505001 | 硕士英语 | Graduate English | 2 | 72 | 1 |
| 20505007 | 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 The Theory and Practice of Scientific Socialism | 2 | 36 | 1 | 20505006 | 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选读 | An Anthology of Marxist Classics | 2 | 72 | 1 | 学科通开课 | 20106001 | 法理学专题 | Jurisprudence | 2 | 36 | 1 |
| 20106002 | 法学专题研究 | Selected topics | 2 | 36 | 1 | 研究方法论课 | 20106003 | 法学方法论 | Legal methodology | 2 | 36 | 2 | 研究方向必修课 | 20106004 | 专业外语 | Professional English | 2 | 36 | 1 |
| 20106056 | 经济法专题 | Special Studies on Economic Law | 2 | 36 | 1 | 20106057 | 商法学专题 | Special Studies on Commercial Law | 2 | 36 | 2 | 选 修 课 | 20106058 | 企业公司法 | Enterprise Law and Company Law | 2 | 36 | 1 |
| 20106059 | 竞争法 | Competition Law | 2 | 36 | 1 |
| 20106060 | 金融法 | Financial Law | 2 | 36 | 2 |
| 20106061 | 财税法 | Fiscal Law and Tax Law | 2 | 36 | 2 |
| 20106062 | 劳动及社会保障法 | Labor Law and Social Security Law | 2 | 36 | 2 |
| 补修课 | 20106041 | 宪法学 | Constitutional La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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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得少于2门不记 学分 | 20106017 | 刑法学 | Criminal Law |
| 学年课 | 20106025 | 国际经济法学 | International Economic La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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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要求:
硕士研究生至少用一学年的时间完成学位论文。至迟在第二学期结束前确定论文选题,并提出开题报告。开题报告应说明选题的理由和意义。国内外关于本课题的研究现状及趋势,详细研究计划、主要参考书目等。论文选题及开题报告须经导师同意认可。学位论文撰写过程中,研究生应就进展情况向导师作中期报告。
第四学期结束前进行学位论文答辩。 师资力量:
武汉大学法学院现有教师100人,其中教授55人,副教授32人。有1位资深教授,3位长江学者,3位“马工程”首席专家,4位“全国十大中青年法学家”,1位国家级教学名师,13位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7位海外名校博士学位获得者,80%以上的中青年教师具有出国留学经历。形成了李龙、曾令良、肖永平等教授为学科带头人的一级学科团队,青年学术骨干“70后”团队等表现出生机勃勃的潜力优势。 科研成果:
武汉大学近五年(2008-2012),曾令良、黄进、肖永平、张湘兰和周叶中教授相继获得教育部重大攻关项目,易显河、杨泽伟、江国华教授先后获得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投标项目。2009年法学院科研经费首次突破1000万元,2012年达1500万元。在“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即“2011计划”)首批认定名单中,以环境法所为参与主体的武汉大学入选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协同创新单位,这也是湖北省唯一一所入选“2011计划”首批名单的高校。 学术交流:
武汉大学法学院平均每年至少有1-2名长期执教的外籍教授,接待来自世界各地的专家学者短期讲学近40余人次;派遣教师出国进修、讲学、研究、访问或考察30余人。法学院与美国、日本、欧洲、澳洲、香港、澳门和台湾等国家和地区的一些著名法学院建立了持久的交流与合作关系。法学院本科生法语法学班、德语法学班绝大多数学生都能留学,还有其它普通班申请出国的人数,构成了近三分之一的本科生出国学习,办学国际化十分明显。 学习年限:
硕士研究生实行以两年制为基础的弹性制,学习年限为2-4年。第一年完成公共必修课、学科通开科、专业必修课以及部分选修课的学习,打好扎实的理论基础,初步确立研究方向。第二年全部修完学位课程,在导师指导下确定学位论文选题,独立完成学位论文的写作并通过答辩。 培养方式:
1、研究生入学后一学期内,导师根据本培养方案和研究生个人情况,在研究生本人参与下,制定培养计划。
2、对硕士研究生的培养,实行导师个人指导与导师组集体培养相结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