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人事部组建于2000年8月,由原武汉大学、武汉水利电力大学、武汉测绘科技大学、湖北医科大学四校的人事处合并组成。 合校之初,人事部内设机构有办公室、师资办公室、计划调配办公室、干部管理办公室、劳动工资办公室、职工管理办公室、博士后管理办公室、档案室、武汉大学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挂靠)。 2004年内设机构调整后设综合办公室、人才工作办公室、职工管理办公室、工薪福利办公室、人事档案室、武汉大学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和武汉大学人才交流培训中心。2010年,新增师资信息交流中心办公室(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师资研究分会及湖北省高等教育学会师资管理专业委员会秘书处),2011年成立师资工作办公室。 一、主要工作职责 人事部是学校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各级主管部门人事工作有关方针、政策,落实校党委、校行政人事工作有关决定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包括: 1.根据教育部下达的编制计划,按照学校近期和远景发展规划制定教职工队伍建设规划和实施办法。 2.制定学校人事管理制度,对各类人员实行分类管理。 3.加强人才队伍和学科梯队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选拔、培养、稳定创新性人才,积极引进国内外优秀人才,建设一支总量适中,素质优良的教师队伍。 4.负责教职工的培训、招聘、考核、奖惩工作。 5.做好博士后流动站建设和博士后科研人员管理工作。 6.进一步深化校内人事管理体制改革,制定以教师职务聘任为核心的全员聘任制改革方案和实施办法,推行职员制改革。 7.改革校内分配办法、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完善以岗定薪、优劳优酬的分配体系,做好工资基金计划的申报和院系教学科研业绩奖励方案,同时负责全校教职工工资变动、保险、福利等工作。 8.全校教职工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9.负责待岗交流人员的管理和培训工作,拓宽就业渠道,妥善安置交流人员,同时负责校内劳动合同工的管理,推行人事代理工作。 10.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师资研究分会以及湖北省高等教育学会师资管理专业委员会秘书处的日常工作。 11.人事信息收集、统计、各类报表的填报。 12.做好与上级主管部门、兄弟院校同行及校内其他部门之间的协调等工作。 二、工作目标 近年来,人事部坚持以建设“国内外知名的高水平大学”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把“树立科学发展观和人才观,深化体制改革和着力机制创新”作为工作重点,积极推进教职工队伍建设。 随着高等学校管理体制改革的全面推行,我校针对教职工不同的岗位性质,按照人员的系列进行聘用,对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对专职党政管理人员推行事业职员聘任制,对工勤人员实行劳动合同聘用和人事代理制。实施全员聘用制目的是为了营造科学发展的人文环境,调动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学校跨越式发展提供良好的人力资源支撑。 人事部以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为契机,通过建立健全考核激励机制来盘活人力资源存量,着力体现按学科发展、人才培养需要和按全成本核算配置人力资源的理念。通过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价体系,激发教职工的潜力,不断完善奖惩激励和精神激励体系,充分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严格劳动纪律,强化师德教育,把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品质作为员工考核必备条件和重要考察内容。强化对教职工的聘期考核,特别注重对团队的考核,实现动机、行为和结果统一考核、定量和定性综合考核。 展望未来,我们将在校党委、校行政的正确领导下,继续努力,求真务实,不断开创人事工作的新局面。 三、现任领导及分工 朱德友,部长,负责人事部全面工作,直管综合办公室; 郑先公,副部长,分管职工管理办公室和武汉大学人才交流培训中心; 文云冬,副部长,分管工薪福利办公室和人事档案室; 边金鸾,副部长,分管人才工作办公室、师资工作办公室和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