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是学校负责实验室建设与仪器设备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主要工作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法令法规,制定学校有关实验室建设与仪器设备管理规章制度。 2.负责组织编制学校教学实验室建设规划,协调推进实验室标准化建设和综合效益管理。 3.负责学校各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与管理,组织开展立项申报、跟踪管理和验收评估工作。 4.负责学校“985工程”和“211工程”实验室建设项目、教育部修购专项资金项目、实验室开放项目等立项论证、过程管理和考核验收工作。 5.负责实验技术队伍建设和管理,协同人事部做好实验技术人员的定编定岗、职称评定、业务培训和业绩考核等工作。 6.负责学校仪器设备的验收、建卡、调拨、调剂、报损、报废、回收等工作,监督、指导仪器设备使用单位管好、用好仪器设备。 7.负责学校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的论证、验收和维修工作,管理大型设备运行维护费。 8.负责学校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平台建设、大型设备开放共享和效益考核工作,管理大型设备开放补贴费。 9.负责学校教学科研用进口仪器设备及境外赠送科教用品的免税手续办理,组织开展进口设备的报关、商检、验收及后期监管工作。 10.负责全校实验室技术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协同保卫部做好实验室防火、防盗、防爆等日常安全保卫工作。 11.负责全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安全管理与购买审批工作,协同基建部环保办做好实验室“三废”处理工作。 12.负责全校实验室放射性同位素及射线装置从业人员的培训及健康体检工作,管理从业人员的营养保健津贴。 13.负责全校实验室及仪器设备基本信息收集、统计、分析和上报等工作。 14.负责学校机关行政办公设备的配备和维修维护工作。 15.负责全校公车购置审批、处置报废等管理工作。 处长办公电话:68772109 副处长办公电话:68772106 687721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