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通告(第4号) 武汉市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社会各界非常关心和支持,体现了社会大爱和守望相助的精神。为进一步做好社会捐赠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接受捐赠主体 1.武汉市慈善总会负责接受捐款和通用物资,联系电话:027-85729696,027-85751277,027-85678311,027-85798437。联系人:汪亮 13627104336 接受捐赠户名:武汉市慈善总会; 账号:421860158018170139664 ; 开户行:交通银行湖北省分行营业部(860158); 联行行号:301521000021 2.武汉市红十字会负责接受医用耗材、防护用品等专项物资。联系电话:027-82788599,027-82210181,027-82812604,027-82858499,027-82856122。联系人:骆钢强 13297963117 二、接受捐赠的物资 当前急需用于疫情防控的物资,包括:医用设备、医疗设备、试剂、药品、防护设备、消洗设备、耗材(其中口罩需求量较大)等。 暂不接受与疫情防控无关的物资和境外捐赠。 捐赠物资通行保障联系电话:市公安局周警官027-85395087;章警官18302795638;朱警官18302795633 三、捐赠物资的使用 捐赠的款物原则上由武汉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统一调配使用。武汉市慈善总会、武汉市红十字会将依法依规公布捐赠接收和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武汉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 2020年1月23日 |